“二八分化”淋漓尽致!基金看好这些顺周期板块股票杠杆开通的方法有几种
在“高压线”的紧逼下,各个房地产企业为降负债、去库存不遗余力,销售额亦是水涨船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商品房销售总额达17.36万亿元,较2019年(15.97万亿元)同比增长8.7%,再创历史新高。
9月5日,修改后的慈善法正式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修改慈善法,是更好适应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慈善社会氛围的客观需要。”
中华民族历来有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原慈善法自2016年施行以来,在保护慈善参与者权益、规范慈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新的历史时期,有关法律条文不太适应的弊端也日益显现。
一方面,时代对慈善事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慈善事业是一项全民的事业,必须充分激发全民的爱心、调动全社会的热情,这样才能有效发挥慈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功能。
另一方面,原慈善法实施以来,慈善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法律的调整势在必行。
近年来,伴随一些热点事件的发酵,部分慈善机构公开透明度不够的问题频频成为舆论焦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3)》显示,部分慈善组织思想建设薄弱、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等,加之部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透明度较低、募捐及物资分发行为不规范,导致慈善事业公信力下降。
而在慈善事业公信力之外,慈善组织的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如何控制,网络慈善平台应该怎样完善监管,同样是公众热烈关注的议题。
此前,慈善法仅规定了管理费用,而未规范募捐成本,以致“花10万元办募捐晚会最后筹到1万元”等话题一度冲上热搜。
近日,湖北省孝昌县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引发热议。案中,黄某某通过P图软件伪造虚假病历,向某网络救助平台申请募集救治费用10万元。在筹款过程中,平台方发现其伪造虚假病历,随即关闭筹款通道,但事件的余波久久未息……
这些现象和问题关乎慈善事业的“生命线”,修订法律予以回应,这是立法者的责任。
审视新慈善法,不难发现,对公众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呼应,正是其最大亮点。
新法从积极引导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了规范慈善活动运行的有关规定。这包括要求慈善组织报告“募捐成本”“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合作”情况、完善合作公开募捐制度、明确慈善捐赠、慈善信托受益人的确定原则等,以提高慈善行业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针对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中存在的乱象,如部分求助者隐瞒个人财产信息、编造或夸大求助信息等,新法进行了规范。特别是针对网络平台与个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条款,新法进行了明确规定,以避免损害捐款者和相关权利人的经济利益,确保慈善资源能够有效地用于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相关条款堪称填补了网络个人求助的法治空白。
规定政府负有扶持慈善事业发展之责的条文也引起了媒体关注。实际上,将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财政支持,以及搭建慈善信息平台、健全信用记录等多种相关服务,正是我国慈善事业获得更大发展的重要条件,未来只会进一步增强。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落实新慈善法,考虑到当下已迈入慈善与民众生产生活深度融合的全媒体时代这一特点,因此特别需要依靠数字化赋能,尽快构建高效率的监管机制与平台,改进监管手段股票杠杆开通的方法有几种,优化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需要依据授权,加快制定配套性规定,推动法律体系更加衔接协调、系统完备,进而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可预期的良好环境。